2009年《医y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(2009-2011年)》和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y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》发布以后,y事服务费问题一度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;今年"两会"期间,又成为代表、委员关心的话题.为此,卫生部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近日接受记者采访,就《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》中提出的设置y事服务费一事进行解答.
问:《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》中提出,将设置y事服务费,请问什么是y事服务费?
答:感谢各界对深化医y卫生体制改革的关心和支持.我们也希望有机会能够把医改的一些关键政策、措施进一步向各界"说明白".深化医y卫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,是真心实意地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发展带来的好处.从本质上看,y事服务是现代医疗服务中不可分割的一项技术服务.y事服务费是指对医生和y剂师的处方、处方审核、y品调剂、管理等工作所应给予的报酬,是为合理弥补医院y事服务成本、维持医院y房正常运转而设立的收费项目.y事服务费保证的是y事服务的成本,也就是y物管理的基本成本和医务人员y事服务的技术劳动价值.
问: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,为什么要考虑增设y事服务费呢?
答:一段时间以来,公立医院的一些行为与公益性方向发生了某些偏离.由于监管制度的缺陷和公共财政投入的严重不足,曾经采取的办法就是放开,特别是给了公立医院收取y品加成这样一个"以y补医"的政策.客观地说,这一机制在历史上发挥了弥补政府投入不足、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行的积极作用.然而由于近年来财政补助严重不足,医疗服务收费价格不合理,"以y补医"这种做法客观上助长了医院的趋利倾向,导致了目前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行和发展严重依赖y品收入,导致开大处方、多用y、用贵y现象的发生,加重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.
既然"以y补医"表现出严重的弊病,我们就要坚决进行改革.改革办法就是要切断y品购销与医院、医生收入之间的联系.《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》明确提出,改革"以y补医"机制的主要举措,就是推进医y分开,逐步取消y品加成政策,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、y品加成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.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,将采取增设y事服务费等措施,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.也就是说要采取综合措施,多渠道补偿医院支出,维持其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,保证其公益性.增设y事服务费,是取消y品加成后保证医院合理补偿的措施之一,是保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一项重要的设计.
问:y品加成和y事服务费都是与y品有关的收入,您能详细谈谈二者之间有什么本质区别吗?
答:y品加成和y事服务费是两个完成不同的概念.
一是征收规则不同.y品加成收入与y品价格直接挂钩,按照y品进价的一定比例收取.而y事服务费与y品价格无关,原则上按照y事服务成本,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,按照门急诊诊次、处方数量、住院床日收取,是按照劳动的数量收取的.
二是功能不同.y品加成收入除了弥补y事服务成本之外,还承担了弥补医疗服务成本的功能(即通常讲的"以y补医"),有些医院甚至用来盖大楼、买设备;而y事服务费主要是y品施行零差率销售后,用于弥补y事服务成本.
三是对医院和医生的激励机制不同.因为y品加成跟y费挂钩,也就是说用y用得越多,加成费就越高.y品加成收入会刺激医院和医生开大处方、滥用y,这样就可能造成医疗费用的失控.现在讲的y事服务费是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出发的,y品价格与医院、医生的收入不会再有关系了,医院和医生会从控制成本的角度出发,在不影响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控制处方价格.这个政策才是真"切断",有利于鼓励医生合理用y,而不是考虑创收的问题.
问:有群众甚至卫生行业内的官员认为增设y事服务费的效果同样是"以y补医",是"换汤不换y",请问您怎么看这个问题?
答:采用y品加成机制,也就是"以y补医",与实施y事服务费政策对于医y卫生行业产生的效果非常不同.y品加成机制扭曲了医院的用y行为,导致医y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和y物滥用,影响了医疗服务质量,损害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;而y事服务费则有助于控制医y费用不合理增长,减轻患者医y费用负担,同时可以促进医院合理用y,促进医院y学的发展,提高医疗服务质量.
从蕴涵的激励机制和产生的政策效果来看,y事服务费与y品加成机制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,y事服务费政策是对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的重大改革,是创新体制机制,取消"以y补医",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的重要举措.
我们希望卫生行业内的人员认真学习一系列医改文件,因为要让社会各界懂医改、支持医改,自己必须首先读懂政策.也希望媒体帮助我们做政策宣传,让社会更好理解国家的医改思路和具体措施,从而对医改工作有更大的信心和更多的支持.
问:取消y品加成、增设y事服务费后,能不能真正降低用y负担?这一政策能为群众带来什么实惠?
答:增设y事服务费的道理,是恢复y品本来的治病功效,去掉其补偿医院成本的附加功能,促进因病施治、合理用y.
打个比方,假设一所医院维持正常运行需要15元.如果按现行y品加成政策,它必须卖115元的y,才能通过y品加成得到这15元的运行经费.如果按实际利润率30%计算,从医学角度讲,这115元的y品中,至少有30多元的y品不是患者必需使用才能得到康复的.是一种很大的浪费.如果由y事服务费或通过财政补贴了这15元,那么医院和医生就不必千方百计开115元的y品以保证医院正常运行.另一方面,由于取消了y品加成,刺激医院和医生开大处方的因素也不存在了,那么处方行为就更容易受到机制性的约束.探索收取y事服务费,不会让患者在医院看病开y环节多加钱,会通过医保扩大覆盖面,提高报销比例来负担.
从本质上看,取消y品加成而增设y事服务费,是转变了医院和医生的激励机制,意味着用y事服务费这笔很少的钱,换掉很大的医y费用,也就是以往医院为了正常运行而依托y品加成所产生的y品费用,最终换来的是更加有效的机制、更好的医疗质量和公共医疗服务.
问:公立医疗机构y事服务费将按什么原则收取?
答:收取y事服务费的重要原则是使之"和y价、处方值都没有关系".专家提议,门诊和急诊y事服务费可考虑按照诊次设立,住院y事服务费可考虑按照住院床日设立.y事服务费数额的确定,不是根据医生所开处方额度的高低确定的,而是固定数额的收费,是根据处方的数量(即劳动的数量)按照y物服务成本合理确定的,确定这样的原则是避免y事服务费与y物的用量、价格挂钩.
问:现在社会上关注的是,增设了y事服务费是否会导致医生把一张处方分解成多个处方,以此来多收y事服务费?
答:医改应是多管齐下,我们会有相应的监管政策,对医生的诊疗行为进行监管,有效避免分解处方的情况.从医院管理的角度来看,控制y品加成主要是对处方值的管理,涉及更多的环节、方面,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工作.而控制所谓"处方分解"是处方数量的管理,相对来说要容易一些.只要加强临床服务管理,医生分解处方的问题是比较容易得到控制的.另外,目前正在推行的临床路径、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也将对防止"处方分解"发挥积极影响.
问:y事服务费有关工作已经开始了吗?计划如何开展有关工作?
答:近年来,各地先后进行了摸索,取得了一些经验,也发现一些难点.有关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还将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,积极探索将y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的可能性.我们鼓励各地结合实际,在充分听取医院、患者和公众等各方意见、建议的基础上,制定在当地试行y事服务费的实施方案,选择部分地区或医疗机构开展试点,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.
卫生部门有信心通过完善多种补偿渠道,逐步改革公立医疗机构"以y补医"机制,正确引导医生处方行为,减轻患者医y费用负担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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